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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8月8日 星期一

榮耀光中活水泉(救恩論部分) 閱讀摘記

系統神學\救恩論\

榮耀光中活水泉  閱讀摘記 41-136   

1          無條件的恩典
作者引用以弗所書一13-14提到救贖的次序,經文提到的順序並不是一個確定的救恩次序,一些新約學者也提到保羅對救恩次序並不感興趣,但是在羅馬書八29-30節也清楚提到救恩的次序;1預知預定2恩召3稱義4得榮耀。

John piper
周功和
無條件恩典
揀選聖靈的重生
預知預定(揀選)恩召\重生
有條件恩典
稱義成聖
稱義(得赦免)得榮耀(成聖)
在這裡預定與恩召是否是無條件的有些爭議,作者會在後面介紹。

1.1         預知與預定
字義解釋弗一4-5(揀選與預定)與羅八29預先定下是同一個字有人把預知解釋為;神其實知道那些人會信,因此才預定那些人得兒子的名分,但是這樣信心就是神揀選的條件。經文解釋:使徒行傳十三48:預定是完成時態、信心是過去時態
1.1.1   預定最大的問題就是:神為何揀選一些人,撇棄一些人。
1.1.2   自由意志的問題:一般不認為預定論的人抬高了自由意志,人可以不信主也可以信主。神的主權:羅九神的主權,是神的定意。
1.1.3   預先所愛:預定的意義就是上帝的預先知道,知道這個字是包含了希伯來人的知道,一種親密關係。
1.1.4   邏輯的規限:誤用預定論往往出在我們的理性推論,應該回到聖經的經文。
1.1.5   預定論的應用
神的屬性偏向慈愛,神喜愛憐憫
神雖知道哪些人會沉淪但是在他們完全拒絕他前還是愛他們
神接著福音的宣揚向全世界真誠的提供救恩
神的主權並不抹煞人的責任或是自由意志(路二十二22)
神的預定並不減弱基督徒傳福音的心志,
1.1.6   預定論的好處
預定演繹出來的真理讓人明白神的主權而開始讚美神的偉大
預定讓信徒有莫大的安全感
1.2         恩召
恩召就是蒙召者,有三種意思,在這裡要分享第三種意思蒙召成為信徒。蒙召的動詞召喚」,其中一個意思父神召喚人歸向他。既然恩召必然生效,信徒就一定會重生。恩召與重生是一體兩面,恩召是神的作為,重生是人的改變。
1.2.1   榮光初暼
成聖是一個過程,重生是一個開始一個「決定性得成聖」,以賽亞在聖殿看見神的榮耀,悔改。榮光是人接觸到神的一開始,雖然人還沒有改變就讓他看見神的榮光來吸引他。
1.2.2   重生
筆者認為重生是上帝無條件恩典,作者用弗二來說明保羅的看法,神叫我們活過來是他的主動的作為,重生的洗與聖靈的更新(多三5)重生與聖靈的作為聯在一起。用約翰福音尼哥底母與耶穌的對話說明除非聖靈重生一個人否則那人不能得救。
1.2.3   新心
重生對個人的改變就是得潔淨與心的改變。作者把以西結36章與約3章作一個對照,重生的人可以對神有有反應,願意悔改,願意遵守神的話。重生的人有願意心,是可以悔改信福的,反面論證這樣重生怎麼可能會是人的作為,重生應該是神的作為然後我們才有一顆新心。
1.2.4   信心之因
作者在這裡更加說明重生是因為上帝的工作然後我們才會有信心,作者直譯約翰壹書五1「凡信耶穌是基督的,都是已經從神而神的」,加爾文說「所有真正相信的人都是已經從神而生的;因為信心大大超越人的理性,我們必須被天父吸引才會歸向基督;我們沒有一個人能靠自己的能力上升到他那裡。」
1.2.5   嬰孩的重生
嬰孩重生的問題,作者引用耶穌為小孩祝福禱告的經文,耶穌說神的國是屬於他們的,從上下文來看顯示小孩子的謙卑與無能,但是孩童是否信主在聖經還是沒有全面性的答案

無條件恩典有兩方面應用:1用來敬拜,神的榮耀對於蒙恩的來說是滿有主權的憐憫,也是滿有憐憫的主權。2用來醫治受創傷的靈魂在這世界上很難找到無條件的愛,無條件的愛醫治我們。
2          有條件的恩典
2.1         稱義
2.1.1   信心的性質
因為稱義經常與信心連結在一起,所以作者再這裡說明信心的意義。任以撒的定義:信心就是理智、知識、情感的認同、心意方面的依託。作者補充說明信心就是知識、認同、依託,真正的信心不只要知道福音也要認同福音最後要順服福音。真正的信心是與順服連在一起的,信心的約定也必須在神與人的盟約來看。
2.1.2   司法性的稱義
稱義是神稱一個為義,類比法官在法庭宣判無罪,是一個特定的時候。稱義是司法性的宣告而非成聖的功夫作成的果子,稱義是透過我們的信心把耶穌的十字架救恩歸算在我們身上。
2.1.3   神本的救恩
因信稱義顯明是上帝作成的救恩,隱藏在舊約裡面新約成全出來。基督教所宣揚的是人不能立自己的義,乃是要對自己的血氣的能力絕望,轉向投靠神所成就的救贖,因為救恩從頭到尾都是神作成的。
2.1.4   行為上的稱義
面對雅各書因行為稱義的論調,作者解釋這裡的稱義是一種持守信心通過考驗神的稱許。保羅的教導得救不是靠好行為但是得救過後不能沒有好行為,稱義地位的改變會帶來更多追求成聖的表現,
2.1.5   復活與雪冤
稱義的三種意義1司法上的稱義,因信耶穌基督把基督的死歸算在我們身上2行為上的稱義,前提是已經成為信徒,靠主的力量活出好行為得著稱許。3就是耶穌基督的稱義,這個稱義也叫做雪冤,耶穌基督復活就證明了他的無罪,這個稱義就是「被證實無辜」,透過耶穌基督的稱義我們可以領受聖靈,救恩的成全。
2.1.6   天主教與基督教
筆者認為天主教仍然在第二個稱義與第一個稱義上混淆或是摻雜,如果沒有確定第一個司法上的稱義就不可能進到第二個行為上的得勝的稱許,必須要先經歷稱義的安全感才可以發展正常的基督徒生命
2.2         得榮耀
榮耀與形象是連在一起的(林後三18),得榮耀就是成為神兒子的形象。神創造人本來就是用祂的形象,在墮落中人失落這個權柄,信主的人恢復神的形象,反應了神的榮美。得榮耀也跟成為後嗣有關。
2.2.1   已得的榮耀
決定性的成聖已經發生,我們會有信心來跟從神,也有不犯罪」的可能。不犯罪如何理解,根據慕理:1不犯罪不是指重生的人不犯任何罪,2在約壹一8說到的自欺是重生前的自欺。3像他的意義是我們還未完全像他(約壹三2)4約壹五16約翰說要為犯罪的弟兄禱告可見重生後仍會犯罪。那麼從神生的不犯罪是什麼意思?作者認為是從神生的不犯「至死的罪」(約壹五16-18)就是否認耶穌是成肉身來的。另外在基督裡我們也成了後嗣。
2.2.2   未得的榮耀
未得的榮耀,就是當基督再來我們的身體得贖,會有屬於聖靈的身體,是物質、不朽壞、榮耀的身體。
2.2.3   榮上加榮
基督徒的榮耀是已然與未然,我們已有聖靈的內住,並且因為愛主經歷到榮耀,也有決定性生命與行為的改變,可是我們還未完全聖潔。
所以我們要在這世界中不斷的追求聖潔,我們會面臨到一些苦難。在苦難中有聖靈的幫助,在苦難中學會倚靠神。
在我們的自由中不要選擇倚靠律法主義活在自我的控告裡面,而是透過聖靈的律,倚靠十字架、倚靠天父、參與團契、參與宣教來聖過律法主義。

2.2.4   處理全然成聖的問題
聖經中完全的用字上下文的意思。有要完全是一種倫理要求,或是成熟,心志作大人是講到理智或是理想,保羅說到完全人應該有一個自己不完全的謙卑。
衛斯理的完全的想法,也並非是完全不犯罪的可能。透過完全的思想,衛斯理還有一個第二次蒙福的經驗,透過這個蒙福的經驗才可能追求到完全的地步。作者最後引用彼得的生命說明完全的人也會有不完全,所以我們是保持謙卑的追求完全。

2.2.5   處理一次得救永遠得救的問題
在希伯來書一連串的警告裡面,看起來好像是提到已經信主的人可能會失去恩典的警告,作者引用一篇論文來證明自己看法。

作者認為這一連的警告是告訴聽眾他們好像猶太人從埃及到了曠野,接受了神的幫助,這群人已經經歷了這些就應該警醒信主才對。所以作者認為這是已經經歷過祝福的群眾還沒有信主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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